个人信用报告
报告编号:2010113003000014210351 查询时间:2010-11-30 09:30:15 报告时间:2010-11-30 09:30:15
姓名: 张三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110124197506232452 已婚
信贷记录 |
这部分包含您的信用卡、住房贷款和其他贷款记录。金额类数据均以人民币计算,精确到元。 |
信息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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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 |
住房贷款 |
其他贷款 |
账户数 |
7 |
3 |
发生过逾期的信用卡账户,指曾经“未按时还最低还款额”的贷记卡账户和 “透支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 | 4 |
未结清/未销户账户数 |
4 |
2 |
3 |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 |
4 |
1 |
1 |
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 |
4 |
0 |
0 |
为他人担保笔数 |
0 |
0 |
1 |
信用卡
发生过逾期的贷记卡账户明细如下: |
1. 2004年8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0年10月,信用额度10,000,已使用额度500,逾期金额500。最近5年内有11个月处于逾期状态,其中5个月逾期超过90天。
2. 2003年4月1日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2009年12月销户。最近5年内有7个月处于逾期状态,其中3个月逾期超过90天。
2010年3月,该机构声明:该客户委托XX房地产开发公司偿还贷款,因开发公司不按时还款导致出现多次逾期。 |
透支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明细如下: |
3. 2007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发放的准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0年10月,信用额度10,000,透支余额5,000。最近5年内有6个月透支超过60天,其中3个月透支超过90天。
4. 2006年3月1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发放的准贷记卡(人民币账户),2009年12月销户。最近5年内有20个月透支超过60天,其中16个月透支超过90天。 |
从未逾期过的贷记卡及透支未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明细如下: |
5. 2007年6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发放的贷记卡(美元账户)。截至2010年10月,信用额度折合人民币6,800,已使用额度100。
6. 2006年7月1日招商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2009年12月销户。
7. 2007年6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0年10月,信用额度10,000,尚未激活。 |
住房贷款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明细如下: |
1. 2008年8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发放的600,000元(美元折人民币)住房贷款, 2028年8月30日到期。截至2010年9月,余额572,750。最近5年内有1个月处于逾期状态,没有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 |
从未逾期过的账户明细如下: |
2. 2009年5月8日北京银行金融街支行发放的200,000元(人民币)住房贷款,2029年5月8日到期。截至2010年10月,余额50,000。
3. 2006年7月1日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发放的200,000元(人民币)住房贷款,2009年12月结清。 |
其他贷款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明细如下: |
1. 2008年8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发放的100,000元(人民币)汽车贷款,2018年8月30日到期。截至2010年9月,余额72,750,逾期金额2,200。最近5年内有2个月处于逾期状态,没有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 |
从未逾期过的账户明细如下: |
2. 2009年5月8日中信银行知春路支行发放的100,000元(人民币)个人经营性贷款,2019年5月8日到期。截至2010年10月,余额50,000。
3. 2008年4月15日福特汽车金融公司发放的100,000元(人民币)汽车贷款,2013年4月15日到期。截至2010年10月,余额50,000。
4. 2004年7月1日中国银行金融街支行发放的助学贷款,合同金额40,000,2009年12月结清。 |
为他人担保信息
2009年3月2日,为赵四(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110109197806050456)在中国建设银行金融街支行办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贷款合同金额50,000,担保金额50,000。截至2010年10月,担保贷款本金余额30,000。 |
公共记录 |
这部分包含您最近5年内的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
金额类数据均以人民币计算,精确到元。 |
欠税记录
主管税务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 欠税统计时间:2007年10月
民事判决记录
立案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案号:(2007)京民一初字第00056号
案由:离婚纠纷 |
结案方式: 判决 |
立案时间:2007年1月 |
判决/调解结果:被告张三赔偿原告李四人民币420,000。 |
诉讼标的:房屋买卖纠纷 |
判决/调解生效时间:2007年4月 |
诉讼标的金额: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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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记录
执行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案号:(2007)京民一初字第00059号
执行案由:离婚纠纷 |
结案方式:执行结案 |
立案时间:2007年6月 |
案件状态:执行完毕 |
申请执行标的:房屋 |
已执行标的:房屋 |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420,000 |
已执行标的金额:420,000 |
结案时间:2007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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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记录
处罚机构: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 文书编号:地税罚字[2007]第7号
处罚内容:扣缴税款 |
是否行政复议:否 |
处罚金额:500 |
行政复议结果:无 |
处罚生效时间:2007年5月 |
处罚截止时间:----- |
处罚机构:湖南省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文书编号:HN0923456-CF
处罚内容: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是否行政复议:----- |
处罚金额:----- |
行政复议结果:----- |
处罚生效时间:2007年8月 |
处罚截止时间:2007年12月 |
电信欠费信息
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 业务类型:固定电话 记账年月:2008年10月
查询记录 这部分包含您的信用报告最近2年内被查询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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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查询日期 |
查询操作员 |
查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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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年5月5日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user |
贷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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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9年4月23日 |
中国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user |
本人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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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8年12月10日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user |
贷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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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8年12月2日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user |
贷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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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 除查询记录外,本报告中的信息是依据截至报告时间个人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征信中心不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2. 本报告仅包含影响您信用状况的主要信息,如需获取您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更详细的记录,请到当地信用报告查询网点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网点的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可访问征信中心门户网站(www.pbccrc.org.cn)查询。
3. 您有权对本报告中的内容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联系数据提供单位,也可到当地信用报告查询网点提出异议申请。
4. 本报告仅供您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请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的,征信中心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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