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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点击:

   

学生管理科

1.负责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四早三晚”活动的管理和检查,加强学生文明教育和学风建设。

2.负责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处理、教育工作,协同处理相关案件。

3.负责组织和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在校生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加强学生信息和数据管理。

4.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5.负责组织和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文体活动和和相关教育活动。 

6.指导和协调二级学院做好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工作。 

7.负责指导贺州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国旗护卫队开展工作。 

8.负责考研学生后勤保障工作、考研自习室、大学生服务中心的管理。  

9.负责学生寒暑假、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及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做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登记、备案工作。

10.负责做好校方责任险和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充值等工作

11.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12.负责做好迎新和毕业生工作的统筹规划、安排和协调。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1.负责国家、自治区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学生资助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构建学生资助服务网络,确保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各项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组织开展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申请及贷前贷后的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全校勤工助学工作,开辟和管理勤工助学岗位,使勤工助学岗位成为经济资助与实践育人的重要平台。
6.组织实施高校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做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助学金等的申请、审批、上报和资金发放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资助系统数据的填报、管理和维护。
8.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和奖励,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资助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指导各学院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加强自立、自强、诚信教育,将经济资助、精神帮扶和能力培养有效结合。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

2.负责整体就业工作计划和思路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的开展,组织就业工作培训、会议等。

4.负责就业工作的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

5.负责就业指导课程的体系建设,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教材的确定,组织实施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

6.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

7.负责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优等。

8.负责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就业服务建设。

9.负责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等发放工作。

10.负责招聘活动,学生就业市场拓展、调研等学生就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就业数据报送、分析和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各项毕业生档案、就业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思想教育科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等主题教育。
2.负责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学校易班推广建设,开展日常工作,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线上、线下的结合。      
3.负责开展大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4.负责学工部门主管的各类评优表彰奖励,先进典型的挖掘、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学生违纪违规的调查、教育和处理工作,积极引导学生的思想行为。 

6.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培训、考核、评比等工作,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7.负责组织班主任培训,增强班主任工作的理论性和实践性。
8.协助开展专职辅导员的招聘、职称评审等工作。  
9.协助做好迎新和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宿舍管理科 

1.负责学生住宿规划和全校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办理学生住(退、外)宿等手续。
2.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宿舍安全、日常行为等教育与管理,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纪律意识。
3.负责宿舍区域党群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室等活动室的清洁、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各类生活保障
4.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宿舍的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和宿舍评优评先活动。
5.负责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并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上报领导,全力维护学生宿舍的日常生活秩序。
6.负责宿舍管理员的培训、考核、激励工作,对宿舍管理员进行规范管理。
7.负责建立、管理、更新学生的住宿信息,形成住宿信息档案,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宿舍管理系统。
8.严格宿舍管理,鉴别出入宿舍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登记记录,并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宿舍防火、防盗、打架斗殴、赌博等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良好生活和学习环境。
9.配合国资办和后勤服务处做好学生宿舍的桌、椅、床、柜、水电设施等生活设施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做好检查、信息汇总和跟踪反馈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 

1.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对招生工作的规定、指示,严格遵守有关招生的法规。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目标,及时编制并上报学校拟招生计划,并做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核对等工作,保证招生计划的落实。
3.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章程条例、暂行规定,加强对招生制度的研究,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4.认真联系并制作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资料,及时刊登印发,并积极与各省市招生部门及中学联系,广开渠道,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提高生源质量。
5.联合学校各部门,统筹做好特殊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
6.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加强招生咨询人员的业务培训,热情回复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咨询。  
7.组织学校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认真做好网上录取的各项工作,保证完成招生录取任务,并及时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8.认真做好新生质量分析,为学校的有关部门提供数据支持。      
9.认真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为学校发展规划提供招生参考数据。
10.协助做好迎新和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11.协助教务处做好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申报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友工作办公室 

1.负责校友会的日常工作,做好办公室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总结。
2.筹建和发展各地校友会。
3.负责与各地校友保持联系,做好校友与母校间的联系和交流工作。
4.负责做好校友捐助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处理校友往来信函和邮件。
5.负责建立校友工作网络和校友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校友回访母校工作。
6.负责校友网站和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做好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7.负责校友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维护与更新,收集、保管校友重要资料和档案。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的广泛联系和合作。
2.开展个体与团体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大学生减轻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3.开展心理排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以及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建设和完善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
5.定期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报告与讲座,促进广大学生心理素质健康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6.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知识的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员和心理委员的作用。
7.加强与各兄弟院校心理咨询机构和其他心理教学科研机构的联系,开展业务合作与交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