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概况 | 学工动态 | 思想教育 | 资助中心 | 宿舍文化 | 就业服务网 | 党建工作 | 心理中心 | 办事指南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助中心 >> 正文

资助中心

贺州学院学生资助百问(2022年)

时间:2022-11-08     点击:

贺州学院学生资助百问(2022年)  

   

第一部分奖助学金评选常见问题解答  

   

1.没有钱交学费、住宿费怎么办?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等途径帮助新生解决学费及生活费。  

2.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答: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3.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答: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4.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额度是每人每年8000元。    

5.国家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国家奖学金需等教育部公布获奖名单后才能发放,一般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通过学生个人银行卡一次性发放。  

6.什么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7.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8.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9.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待自治区教育厅公布获奖名单后才可发放,一般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通过学生个人银行卡一次性发放。  

10 什么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答:广西政府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  

11.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可以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12.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1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需待自治区教育厅公布获奖名单后才可发放,一般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通过学生个人银行卡一次性发放。  

14. 什么是国家助学金?  

答: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15. 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16.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300元,国家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每人每学期1650元。  

17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学校评审结束经公示无异议后分2学期发放。  

18.什么是校级奖学金?    

答:校级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目前我校有贺州学院贫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年  

19.什么是校级助学金?    

答:校级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我校有贺州学院贫困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800元/生/年;新生爱心助学金,资助标准1000元/生/年  

20.新生可以申请那些奖助学金    

答: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爱心助学金、贺州学院贫困生助学金  

21.奖学金、助学金根据什么条件评定?    

答:奖学金主要是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等各方面综合情况进行申请评定。助学金一般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申请评定,每个学院的具体评定条件也有差异,具体情况可以向所在学院进行咨询。  

22.奖、助学金都在什么时候申请评定?    

答:各奖项评选时间由学校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安排,主要集中在每年的9-11月份进行。  

2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贺州学院贫困生奖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答:不能同时获得。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奖学金和助学金可以兼得。  

   

第二部分贫困生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2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遵循民主评定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和在校消费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突发事件特殊困难比较困难。  

2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递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秋季学期组织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认定时,需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烈士证、突发事件困难证明等)。  

2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上面没有盖章,需要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盖章的证明信吗?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2019年开始由部门盖章变为个人承诺,无需提交当地民政部门盖章材料。  

27.哪些学生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脱贫不稳定未消除风险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未消除风险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未消除风险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困难职工家庭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突发事件致贫家庭学生等。  

28.没有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获得助学金吗?    

答:申请助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贺州学院贫困生奖助学金等助困类奖助学金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此,没有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申请获得助学金。  

   

第三部分国家助学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29.设立国家助学贷款有何目的?    

答:帮助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以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30.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类型?    

答:主要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  

31.什么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以个人信用为保证,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给予100%贴息,毕业后由贷款学生本人承担利息的人民币贷款。  

32.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给予100%贴息,毕业后由贷款学生本人承担利息的人民币贷款。  

33.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    

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4.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年,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学年  

35.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学前向学生在户籍所在县 (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都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36.本专科学生的贷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2年。  

37.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20201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38. 首次申请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  

首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如丢失可使用高校证明代替)      

③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④部分地区还需要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请咨询当地县中心      

提交材料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9. 再次申请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借款学生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续贷手续即可,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  

续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  

40. 受理证明什么时候交到学校?    

答: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学报到时就要上交《受理证明》,以便在10月10日前,将《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录入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否则,贷款办理不成功。  

41.受理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答: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到高校报道后只  

需要交将回执校验码交给老师录入贷款系统即可。受理证明丢失的,可以查看短信、或者上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校验码,把校验码交给老师即可。  

42.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怎么办理回执?    

答: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当地要求办理,一般是需要高校审核学生到校报到情况、填写学校收款账户及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签字盖章。此种情况,可由学院统一收集审核到校报到情况后拿到资助办盖章。  

43.贷款办理后,什么时间放款及扣费?    

答:正常情况下,贷款发放时间大约为11月中下旬-12月底,分批次下发。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如绑定了手机,则同时会收到放贷款成功的短信提示。学生收到放款短信后,请自行登录合同约定的账户查询放款流水记录,当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放款转入高校金额时,剩余部分留在学生的支付宝账户或者平安银行账户,学生实名认证即可提现使用。  

44. 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 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可联系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拨打95593重置密码。    

45. 正常还款的时间和流程是什么?  

答:① 查询还款额度。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  

② 还款方式。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目前助学贷款还款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POS机、代理结算银行APP还款。用POS机还款可以去全国任意一个支持POS机还款的资助中心,用银联卡还款。  

③ 还款后,在下个月初再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完成情况。  

46. 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吗?  

答: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联系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可以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一般每月(除了11月)的15日(含)前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6日以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其他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47. 如何进行逾期还款?    

答: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除11月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48. 如果出现退学、休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贷款需要如何处理?    

答: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及还款计划  

携带材料:入伍通知书、休退学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49. 毕业生离校前如何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答:毕业(或结业)当年的3月至5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学校老师审核通过后打印毕业确认表签字确认后交本学院存档。毕业确认表学生留存一份,二级学院留存一份。  

50.哪种情形需要做毕业确认?    

原则上在校期间办理了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均需做毕业确认。几种特殊情况:毕业前还清贷款可以不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的需要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续贷的也需要做毕业确认。升学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后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以及还款计划变更,否则按原合同约定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行承担利息,两年后开始归还本金以及利息。  

51.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答: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  

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52.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答: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53.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答:借款学生毕业后,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54.如果申请了提前还款,最后却没有还怎么办?    

答:如果申请了提前还款,却没还钱,不影响信用,下月可继续申请。  

55.逾期记录可以清除吗?什么时候清除?    

答:根据征信业管理相关规定,已发生的逾期记录将在逾期事件终止(贷款结清)5年后自动清除。在这期间你在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与车贷等其它各类贷款时会有不良影响。  

56.我在办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时,需要提交贷款结清证明,请问去哪里可以开具这个证明?    

答:贷款结清后,次月初可以联系办理贷款所在的县资助中心或分行经办人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57.信用报告如何影响个人信用活动?    

答:信用报告的最大好处就是帮助个体积累信用财富,方便办理信贷业务。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记录在信用报告中,为您今后更快捷、方便的办理银行房贷、车贷、信用卡提供帮助。  

58.如何免费查询信用报告?    

答:方式一:前往人民银行指定查询网点现场查询。  

   方式二:可登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59.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答:(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按照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0.什么情况下,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答: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借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借款学生未按计划偿还学生贷款本息的;  

4)借款学生中途退学、辍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61.如何更正借款学生 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申请变更。  

   

第四部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常见问题解答  

 

62.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意义何在?    

答: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  

63.哪些学生能够享受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答: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注:以下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64.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可以享受何种资助?    

答: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入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对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6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1月24日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此之前入伍和复学的学期,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6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答: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6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原则上学生拿到入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完善相关手续后即应把材料交到学校资助办,学校资助办全年上班时间均受理。  

68.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应如何申请国家资助?    

答: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69.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有何注意事项?    

答: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在校期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直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2)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在校期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资金退还学生本人后,必须首先用于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70.一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资助条件。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请问,该生可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享受多少钱的资助?    

答:学生可自己选择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申请贷款代偿。根据这位本科毕业生的情况,如果他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20000元资助,但根据“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如果这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71.2020年底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但由于当时对相关政策不太清楚,未能及时申请国家资助。请问,我可以补申请吗?还能不能得到资助?    

答:可以补申请。须补办相关手续,将有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补申请。  

72.我是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后又通过考试考上了研究生,可以享受资助吗?    

答: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以学生应征入伍时就读的教育阶段确定具体资助内容。您本科毕业时应征入伍,国家只对您本科阶段的学费进行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7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保留学籍退役后复学并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政策。  

74.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是要先向学校交学费,然后再申请学费资助,还是可以直接申请学费资助,而不必学生本人先交学费?    

答:可以直接申请学费资助。  

75.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的学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答: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  

76.表格在哪里下载?    

答: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需要用到的申请表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以下 简称表I)、《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表Ⅱ)需要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填写、打印。  

注意:表格为2页的要双面打印,表格为1页的不得打印成2页。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  

77.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如何判断用《表I》还是《表Ⅱ》?    

答:入伍的用表I,复学、入学的用表Ⅱ。  

78.本专科毕业学生入伍退役后考上研究生,怎样资助?    

答:应该回之前就读的本专科学校补报资助。  

79.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的学生如何享受这个资助?    

答: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或硕士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伍资助,以高职阶段学习时间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80.高校学生参加消防救援队伍可以享受资助吗?    

答:根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  

81.高职扩招的弹性学制退役士兵学生,能够申请几年的学费减免?    

答: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教育经费投入有关工作的通知》,高职院校招收的退役军人等全日制在校生,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82.本专科毕业学生入伍退役后考上研究生,怎样资助?    

答:应该回之前就读的本专科学校补报资助。  

83.对于退役入学学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给认定“自主就业”, 不给盖章,如何处理?    

答:截止到目前,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表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自主就业那栏盖章证明,就认可。退役军人事务部划掉“自主就业”这几个字,改写为其他字样等情况,都不能资助。  

84..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国家助学金: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入伍前办理的所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复印件、一次性还款计划书、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部分勤工助学常见问题解答  

 

85.什么是勤工助学?    

答: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86.勤工助学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  

87.我校勤工助学的宗旨是什么?    

答: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将勤工助学活动与经济资助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就业指导相结合,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88.勤工助学参加对象?    

答:面向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生,并优先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89.勤工助学固定岗和临时岗怎么区分?    

答: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某些突击性工作任务的岗位。  

90.勤工助学一般设置哪些岗位?    

答:勤工助学岗位分为校内岗和校外岗。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主要为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校外勤工助学主要为家教、促销员、服务员等。  

91.勤工助学工作的劳动报酬计算方式是什么?    

答: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有三种:按小时计算,按月计算和按工作量计算。临时岗位按小时计算或按工作量计算;固定岗位一般按月计算。  

92.勤工助学薪资标准?    

答:学校勤工助学固定岗按小时计酬,每小时勤工助学岗位的劳动报酬10元/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00元,按月结算。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某些勤工助学岗位的劳动报酬。  

93.勤工助学的一般工作量要求?    

答:校内各单位应根据学校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工作量,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岗位数量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94.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由校内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批准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并向设岗单位推荐学生。校内用人单位同意聘用后,学生即可开始工作。用工单位原则上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95.校内勤工助学工资什么时间发放?    

答:用工单位在每月前3日前将月勤工助学考勤表和汇总表提交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核算无误后将进行发放。  

96.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参加勤工助学吗?    

答: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优先提供参加勤工俭学的机会;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正常参加勤工助学。  

   

第六部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常见问题解答  

 

97.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意义何在?    

答: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98.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包括哪些省份和地区?    

答: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99.补偿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答:每生每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100.补偿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答:应根据毕业生最后学历层次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第七部分综合问题解答  

 

101.奖助学金通过什么方式发放?    

答:奖助学金一般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发放,我们学校原则上通过学生本人农行卡发放,不得由他人代领。  

102.银行卡冻结、丢失怎么办?    

答:银行卡处于冻结状态奖助学金是不能发放成功的,需学生本人联系开户行进行解冻。银行卡丢失需要换卡的,需把新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资助办办理银行卡更新手续。  

103.我的银行卡是正常的为什么收不到钱?收到的钱为什    

么跟应得的不一致?  

答:银行卡分一类卡和二类卡,目前二类卡日转入金额最高限为累计不超过1万元。因此,如果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为二类卡,应发放金额比较大的话会因为日进账超过1万元而发放不成功或者收到金额与实际应发放金额不一致。此种情况建议学生去升级为一类卡。此外,除奖助学金外,各类报酬,如勤工俭学报酬为计税收入,学生当月计税收入超过800元将会被扣税,导致实际收到的勤工俭学报酬与应发不一致。此种情况,学生可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缴清算时申请退税即可。  

104.我这个月的勤工俭学/奖助学金为什么没有收到?    

答:勤工助学酬金及各项奖助学金发放均会因为用户名、银行卡等问题而出现发放失败的情况。如果出现没有收到钱的情况,银行一般都会反馈失败名单。资助办收到银行反馈的失败名单后会通知相关部门或单位单位核对该生的姓名、银行卡等信息后再次发放,请耐心等待。如果发放失败的名单中没有自己,又没有收到钱的情况,请先核实自己在不在部门或单位上报的名单中,再做进一步处理。